湖南日報3月30日訊(全媒體記者 施泉江 陳奕樊)30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南省通用航空條例(草案)》。 “湖南是全國首個省域范圍內全域低空開放的試點省份,改革試點以來,我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改革成果需要通過立法予以制度化。”省發改委負責人在議案說明中介紹。 為此,條例草案充分吸收我省低空管理改革成果,協同推進通用航空改革。條例草案規定,省人民政府與軍航空管部門、民航主管部門建立協同運行管理機制,推進低空空域分類管理,推動構建低空目視航路航線網絡,健全通用航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實施協同融合監督管理,完善通用航空飛行監管保障基礎設施建設,實現通用航空經濟高質量快速發展。 通航產業在內的航空航天產業是我省確立的“十四五”打造三個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之一。為加強通用航空產業培育,條例草案從規劃、財政支持、科技創新、產業布局、國際合作、人才培養、市場運用等多個方面規定了相應的支持措施。在科技創新方面,明確鼓勵優質平臺科技資源有償開放共享,提升創新平臺發展水平,促進通用航空科學技術發展。在市場應用方面,規定省人民政府衛生健康部門應當支持通用航空在緊急醫療救護工作中的應用,組織制定通用航空緊急醫療救護工作規范和技術指南,建立通用航空緊急醫療救護工作網絡。 通用航空應當切實守住飛行“安全關”。條例草案明確從事通用航空飛行活動的單位、個人和通用航空器駕駛員對通用航空運行安全承擔主體責任,接受軍航空管部門、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同時,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通用機場電磁環境,不得干擾通用航空無線電頻率的正常使用。 此外,為了給通航用戶提供高效便捷服務,條例草案突出加強飛行服務站建設,要求省通航服務管理機構根據省飛行服務站布局規劃建設飛行服務站。同時,規定飛行服務站應當為通航用戶提供飛行計劃申報、飛行情報、告警及協助救援等服務,并二十四小時開放。 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中建議,條例草案要進一步在破解發展難題、強化場景運用、鼓勵科技創新上加強法治供給;明確政府部門、通航服務管理機構的職能職責,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機制;增設法律責任專章,確保條例草案有效實施、落地見效。 [責編:沙兆華] [來源: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 |